2009年2月26日 星期四

最醜的文章

她很好笑 也很好開玩笑
她很好聊 也絕不無聊
與她說話無比快樂 與她同在總能解悶
在我最緊張的時刻 在我最脆弱的時分

於是在寫網誌的這時候
我又開始想念她了

我不是個開心的小子
我愛開懷大笑
我愛搖滾喧鬧
但我更愛
以上的對照
在我戴上看似誇張的眼鏡
就已經正式宣告

我是太愛她了
或者是難得遇到
甚至害怕被發現
最不堪的那一面
我的 或她的

我要邀請她來當我的好朋友
早到的過份的Invitation
有被拒絕的可能
有嚇到人的可能
走太快 別人會跟不上妳
或是 乾脆推託晚點到
詩忘了 失望了

寫了醜醜的文章
因為作家是醜醜的
寫了難看的文章
因為表情很難看的

寫完了 只想刪掉

沒有留言: